5.林业产业项目资金审计(州定)。
根据州政府安排,组织全州审计机关对2009-2010年度林业产业项目资金进行审计。
审计于2011年4月开始,11月20日前完成。
6.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资金审计(州定)。
州审计局对州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2006-2010年度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审计于2011年2月下旬开始,4月底前完成。
7.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州定)。
州审计局对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州教育局、州质量工程检测中心3个部门(单位)2010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审计于2011年4月开始,11月20日前完成。
(二)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署定)。
州、县市审计局以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促进养老保险体系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2010年至2011年6月底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实施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统一验收”方式进行,各级审计机关负责审计调查本级,州局负责全州情况的汇总。
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调查于2011年6月开始,9月20日前完成。
(三)特大洪水泥石流地质灾害资金物资和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省定)。
州审计局和雷波、甘洛、越西、冕宁4县审计局,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促进各项救灾政策落实为目标,对州本级的特大洪水地质灾害救灾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范围包括各级应急办、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慈善会、红十字会和地方金融机构,以及受灾乡镇。重点审计灾情上报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发放和管理使用情况,尤其要查清各级各部门对中央和省、州财政下拨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
审计于2011年5月开始,6月底前完成。
(四)县级财政决算审计(州定)。
州审计局以促进国家财经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支行为,推进地方财税体制改革为目标,对会理、布拖、昭觉、木里4县2009-2010年财政决算开展审计。重点检查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的真实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分配使用情况、财政支出结构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财政改革推进和完善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等。财政决算审计同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进行。
审计于2011年6月下旬开始,12月1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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