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要坚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因地制宜经常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不断创新运动会的举办形式和项目设置,使全体学生都有参与的机会。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县市教育、体育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州教育局、州体育局要每年举办一届全州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
(五)改革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
充分发挥体育考试在增强青少年体质方面的导向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体育考试科目分值以不低于4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分,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完善高考和中考体育尖子生加分考核、选拔等政策和制度,在执行等级运动员高考加分政策的同时,在中考中实行等级运动员升学加分政策,其中:三级运动员加10分,二级运动员加20分,一级运动员加30分,以鼓励更多的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运动。
(六)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保证学生休息睡眠时间。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努力促进青少年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参加体育锻炼。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依法保障学生睡眠和体育锻炼的权利,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学生不少于8小时。
(七)进一步加强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
各县市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根据中小学体育课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在核定的学校教职工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合理配备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和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逐步解决我州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过多的问题。各县市在招聘“特岗”教师时,要有针对性地招聘急需的体育教师,保证学校体育课程的正常开设。加强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制定本地体育教师每三年一轮的培训计划,按规定、有计划地逐步配备学校校医或保健教师。在评聘职称、评优选先、工作量计算、课时计酬等方面要考虑体育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八)提高体育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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