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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凉府办发〔2011〕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川办发〔2010〕98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州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现结合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体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凉委发〔2010〕4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州青少年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学校体育工作取得很大成绩,青少年营养水平和形态发育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必须清醒看到,一些学校仍然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和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休息和锻炼时间不足;一些地方体育经费投入不足,设施设备短缺,体育教师数量不足,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保障力度不够;青少年体能与运动素质仍有待提高,视力不良率以及超重和肥胖的比例仍然较高等。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对解决当前青少年体质健康问题、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明确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落实加强青少年体育的各项措施,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全民健身计划和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点,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坚持不懈地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发展,使全州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进一步提高青少年乃至全民健康素质。
  二、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学校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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