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1〕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2015)
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建设法治政府,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编制《凉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州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总体布局,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提高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推进全州改革开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共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根据建设全域全程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健全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相配套、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