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财政支农政策。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转发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支农专项资金和农口救灾资金拨付管理工作,拨付管理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以生产资料为补助对象的有关补贴拨付及监管工作;对重大支农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和评审;审核州级部门(单位)决算。
  (十)外事外债与投资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政府债务;掌握、分析、研究地方政府性负债情况,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还本付息等管理工作,建立偿债和监管机制;参与拟订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预算内外基本建设资金,完善管理办法,办理政府投资基建资金的拨付;组织对基本建设项目概、预、决算的评审。建立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分析报告制度。管理州内“三资”企业。负责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指导工作。监督管理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产权登记工作。办理全州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州农业保险工作的管理,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对政府投资实行跟踪检查制度和单独总结报告制度。
  (十一)企业与统计评价科。
  负责全州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拟订地方性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起草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整体资产进行管理,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检查、督促、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和资源部门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评估立项、确认工作,对产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按政策规定,支持企业的技改等科技进步和制度、体制创新工作;参与研究、拟订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度,监缴国有资产收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监督和指导相关企业财务管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收集汇编企业财务月报表和监督检查企业财务执行情况;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对重大专项资金或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和单独总结报告制度。
  (十二)经济建设科。
  管理粮油专项储备资金、粮食新增财务挂账、粮食风险基金、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资金、产粮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上报各类基础数据,并负责调度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各县市和州级有关单位及粮食企业,不断完善农民补贴网络建设。管理和拨付中央、省、州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三州农村通信扶贫工程营运维护费、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民族特需商品专项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物流体系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资金项目库管理制度,对重大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和单独总结报告制度,并对重大专项资金实行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