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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配套法规。研究提出全州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州水土流失重点防治规划,指导、审查、呈报各县市水土保持规划,协调全州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及工程管理;负责水土保持新技术研究推广;负责全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组织管理;组织州级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验收,监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和收费制度的管理落实;组织指导全州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六)地方电力科。
  负责全州地方电力的规划、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农网改造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组织编制全州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水电农村及电气化统计工作;指导农村水电行业技术进步,组织技术培训。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大型水利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州大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对已建和在建的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负责协调待建大型水利工程前期的各项工作;负责监测大型水利工程水域内水质、水量,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承担编制大型水利工程的年度蓄供水计划,审定大型输水水利工程的年度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收取大型水利工程下游电站偿付费,并对使用偿付费建设的项目实施监督;参与大型水利工程水事纠纷的调解与处理;配合环保部门对大型水利工程保护与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质量监督。
  (八)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受理和办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本部门的授权对州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完成本部门和政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九)财务经济科。
  负责编制全州水务行业财务及项目资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资金的综合管理;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水务行业专项经费进行监督管理,对水务行业财务管理进行指导;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全州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负责组织原水价格的测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十)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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