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招标投标管理科(凉山州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州招标投标(比选)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凉山实际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审查备案招标文件;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处理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协助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转报及管理。
(十三)价格调控科。
拟订全州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和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提出控制物价总水平的措施;组织价格听证,承担市场价格形势及趋势的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组织实施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监管;拟订权限范围内药品价格;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十四)资源环境价格科。
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收费)、工业品价格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调整审批权限范围内资源价格、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收费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定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组织实施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征收、管理、使用。
(十五)收费管理科。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制订权限范围内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收费许可证的办理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窗口办结。
(十六)成本调查监审科。
负责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州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负责做好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成本确认的相关工作。
(十七)价格监测科。
监测全州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负责全州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十八)粮食调控科。
拟订全州粮食宏观调控、总体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地方储备粮油计划;提出州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州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组织协调州内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和县市粮食进出;执行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全州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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