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勘察设计与科技科(凉山州政府抗震办公室)。
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组织工程建设设计地方标准的编写、上报和推广;指导全州公共建筑工程、生命线工程及重要建筑工程(房屋及市政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承担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管理州级房屋抗震鉴定和全州抗震加固工作;承担州政府抗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测绘管理科。
拟订测绘政策、基础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测绘市场各方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测绘成果的技术质量管理监督和保密检查;负责测量标志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地图市场,依法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的收集、汇交及保管工作;负责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审批工作;指导界线和房产测绘管理;负责测绘信息、测绘统计收集上报。
(十一)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受理和办理州人民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本部门的授权对州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备案);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转报;对需要进行专家论证、部门会审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对本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完成本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二)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住房、测绘和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负责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上报;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及建设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建设系统人才管理及拔尖人才的推荐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机关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十三)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机关和原州建筑公司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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