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凉府办函〔2011〕5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2011年3月2日晚,冕宁县大桥镇碾子村1组某村民家中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州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当前正值风干物燥的火灾多发季节,农村火灾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州政府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冕宁县发生的这起火灾及近期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看,当前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仍然是制约我州消防安全环境改善的主要问题。各县市、各部门务必认清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采取坚决有效措施,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排查整治农村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整治火灾隐患
各级政府要在3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一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值班守护制度等工作是否落实,检查消防组织是否健全、灭火器材是否充足有效、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规定整改期限,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二要对乡镇及城乡结合部的“七小”场所(小歌舞厅、小录像厅、小网吧、小电子游戏厅、小旅馆、小商店、家庭式小作坊)以及私营企业、“三合一”场所、社区居民住宅楼、村民住宅等进行认真排查,并适时开展夜查。对非法经营以及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和场所要坚决依法取缔。三是各级电力部门、乡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村民用电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突出隐患,宣讲安全用电的注意事项,确保村民电气线路敷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四要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视消防安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具有现实火灾危险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该关闭、停产停业的要依法实施关闭、停产停业,确保安全。
三、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