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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1年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1年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凉府办函〔2011〕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据全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分析显示,2010年入冬以来,我州麻疹、手足口病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病数呈上升趋势,部分县市出现了麻疹暴发疫情。目前,我州正值外出务工人员离乡、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学时期,人口流动和聚集处于高峰,辖区内发生春季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风险增大,传染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1〕7号),现就切实做好我州麻疹、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甲型H1N1流感属于国际、国内重点防控传染病,麻疹属于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承诺在2012年达到消除标准(发病率在1/100万以下,且不发生当地传播)的传染病,其他呼吸道传染病也均对人民群众健康产生极大危害,加强疾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切实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科学防治的工作方针,在防控工作上做到:一是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要认真分析当地疫情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投入,保障常规工作、应急处置、人员培训等经费切实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落实部门职责。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春季传染病的监控,及时提出预测预警和防控工作意见;教育部门要落实查验接种证制度、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统计报告制度;宣传部门和媒体要结合形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春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实行分片包干,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防控工作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和监测分析工作,密切关注流感疫情变化,及时分析研判本地区春季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和发展趋势,及早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疾病危害。疾控中心、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疫情报告制度,保证疫情报告质量。各县市要针对当地主要的春季传染病特点,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及经费、技术、物资、人员等准备,适时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依法采取科学处置的办法,及时开展调查处置、病人隔离、病例救治、疫情控制等工作,减少疾病传播,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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