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及存在的问题。
凉山州有地区日照时间长、日照辐射量大、日照辐射分布均衡,地热资源丰富等优势,使得本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充分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不仅节约能源,对维护凉山州的生态环境也极为有利。
目前凉山州可再生能源并未得到充分利用,建筑业各参与主体对可再生能源建筑认识不足。因此,政府应运用政策经济激励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发展,通过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镇,使辖区内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得到有效利用。
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点任务
(一)政策制定。
采取强制推广与推广初期财政补贴激励结合的政策。将太阳能光热应用、浅层地能、风能应用纳入到凉山州建设发展规划或能源发展规划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卫生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部分住宅小区强制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对既有建筑进行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节能改造;从立项、规划、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核准销售、维护使用、监管手段等环节制定强制性政策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同时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激励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县级财政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奖励资金,并纳入县财政年度资金预算。对实施太阳能供热系统、地源热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给予资金补贴或奖励。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方面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研发和设备生产等给予税收优惠支持;财政补贴方面对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设项目的增量成本部分给予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
(二)技术支撑。
凉山州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拥有得天独厚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太阳能光电照明技术、地源热泵技术,形成以太阳能利用为主,地源热泵技术、生物质能应用技术为辅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
太阳能光热应用重点在住宅小区、办公楼、商用和农村生产生活等领域。大力发展太阳能浴室项目,解决居民洗澡难问题;大力发展太阳能建筑应用一体化技术,建立地方太阳能与建筑相结合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和一体化认证体系,将太阳能利用方案落实到一张图纸上,逐步实现与建筑物同步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在农村中小学、卫生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部分住宅小区中强制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农村范围内重点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太阳能温棚利用技术;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被动式太阳房系统,并在被动式太阳房中进一步应用主动式太阳能供暖系统及太阳能光电应用,积极推广主动利用太阳能和被动式太阳房结合的应用形式;对既有建筑物统筹进行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改造,最大限度提高太阳能综合利用普及率;在太阳能光电技术方面,大力发展多晶硅、单晶硅建设规模,对新建广场、公园、园林绿地等公共场所的道路、景观、广告牌、标志牌逐步推行太阳能光伏照明。
制定并完善太阳能、地热能资源利用方面的配套技术标准、施工规范、产品检测和认证等体系,培养生产、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检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的专业人才。围绕太阳能、地热能建筑应用关键技术,邀请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领域的各类专家来当地授课、指导,充分把握最新的信息和技术;与国内外的研究机构和高校合作或者从事联合开发,充分依托优质的技术资源,提高研发水平和应用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创新,为凉山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