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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9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凉山州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及县级各涉水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州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安委〔2010〕25号)要求,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规范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核心,以建立和完善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制度、运行模式为重点,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及各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州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用三年时间,通过实施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明晰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理顺安全管理体制,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机制,提升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切实解决“基层薄弱,基础脆弱”问题,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真正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船主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确保全州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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