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充分履行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的职能职责。完善应急救援信息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州、县(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互联共通,做到信息传递及时、指挥协调有力。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并在“一专多能”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全州应急救援力量,形成覆盖全州安全生产各个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网络。加大救援装备投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鼓励、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或重点行业单独或合建专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部分有条件的化工园区试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
(六)强化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1.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各县市安监、卫生、社保、工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调整后的职责职能,建立监管队伍,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把治理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健康保障作为民生工程狠抓落实。
2.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生产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要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企业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生产环境。
(七)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完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培训责任,强化企业职工和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为促进安全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2.加大宣教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继续实施“三项岗位”和企业全员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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