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9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凉山州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体现服务”的理念,在认真总结“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州委六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为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确保不发生较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省政府安委会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具体考核指标待省政府安委会下达我州后,由州政府安委会另行下达)。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以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为主线,加大宣传贯彻执行力度。
1.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活动。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好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等系列宣传活动,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宣讲,解疑释惑、破解难题,推动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规定的全面贯彻实行。同时,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优势,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