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1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凉山州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凉山州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
为巩固食品安全整顿成果,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集中治理和日常监管,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国家、省、州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就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严厉打击各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一)食用农产品环节。严格执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查处农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问题,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高毒农药行为。加强对安全施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药。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取缔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打击收购站之间违规交易生鲜乳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劣兽药以及在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防止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黑窝点”。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加大鲜牛奶、米粉、苦荞茶等重点品种的监管。
(三)食品流通环节。强化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格规范食品广告行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以及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