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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1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1年全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把宣传培训作为做好防治工作的第一保障。州、县市政府是本次宣传培训活动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是工作主体。州、县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分系统、分层级全力抓好责任范围内相关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要制定本行业、本区域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对隐患区域的基层群众宣传培训全覆盖,切实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增强防灾避险技能,以实实在在的宣传培训效果惠及广大群众。
  二、保证培训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经费,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政府财政资金予以保障,足额落实到位。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宣传培训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成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每周)向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各县市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督导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经费无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全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工作推进的,州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2011年全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培训主题
  “共同行动,守护家园”。
  二、宣传培训目的
  通过深入开展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及地灾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提升全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增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更好地为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和全域凉山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三、宣传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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