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1〕13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建设节约型机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协调小组决定,于2011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在全州开展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节约能源法》为依据,以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宣传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突出宣传节能形势和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新技术、新经验等主题内容,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1日(星期一)-6月17日(星期日)
集中宣传16、17日上午 9:00-下午16:30
三、参与单位
全州范围公共机构
四、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宣传形式。各县市,州级各部门采取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条幅的形式进行宣传。6月16日上午,州政府办和西昌市政府办制作的宣传展板在月城广场展览,州政府各部门每个单位委派两名以上人员自带桌凳参与宣传(要进行签到)。各级公共机构要以宣传贯彻《
节约能源法》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宣传。要在本单位大院或大门口悬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条幅或标语,张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海报,展出宣传板,并充分利用媒介等载体进行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中,促进我州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