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严肃查处问责。一是各县市政府对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问题,要及早查处整改到位、争取主动,对因工作不配合、查处整改不力而造成部、省挂牌督办的,要追究相关县市政府负责人责任。二是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问责条件的,要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会同监察、人事等部门向州政府提请问责及约谈建议,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实施问责。三是对应查处而有关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州级相关部门一律不予受理、转报相关用地报件。
  (四)抓住政策机遇,有效降低违法耕地比。抓住国土资源部关于“2011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实施问责、核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的政策规定,积极做好服务,抓紧用地报批。一是对已经整改查处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组织专人负责的工作小组,争取在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降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二是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快组卷报征进度。三是对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取回批准文件的,要及时协调,采取措施,尽快取回。对已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但未实施供地的,要尽快依法完善供地审批手续。四是各县市在摸底调查中发现的需规范或完善用地审批手续的用地,要尽快采取措施规范、完善。五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县市政府要下决心,坚决组织拆除复耕,确保州及各县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降到15%以下,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各地在国家层面“零问责”的目标。

  附件:
  凉山州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正模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蔡光阳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东明   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
  邓邦敏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张邛林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赵玉聪   州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艾裕双   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