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办公室。
(三)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
突出抓好对中央和省委、州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执行不力的问责,对公共资金使用不当、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失误的问责,对发生损害群众生命财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问责。要以落实投资者首问责任、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限时办结、招商引资项目责任追究和督查报告等“五项制度”为重点,推行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牵头单位:州人事局、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
(四)抓好廉洁自律制度落实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牵头单位:州监察局。
(五)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严厉查处在扩内需、保增长投资项目中,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依法严厉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牵头单位:州监察局。
四、坚持艰苦奋斗,确保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切实抓好“四个严格控制”
l、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造和装修住房。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2、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对公务接待、公务购车用车、公款出国(境)开展专项治理,实行量化指标控制,务求把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政府外事侨务办。
3、严格控制乱发津贴补贴。要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禁止乱发津贴和违规发放其他福利。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4、严格控制文件和会议。各级各部门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提高会议效率。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