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牵头单位:州安监局、州监察局。
4、进一步理顺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等的权责关系,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行为,防止以各种名义给企业增加负担。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二、坚持行政为民,确保改善民生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一)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l、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推进农牧区改革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对农牧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重点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耕地保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坚决纠正侵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3、加强对政府惠农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农业补贴、新农合补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4、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集资摊派以及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州工商局、州经贸委。
(二)全力推动保就业、保稳定等政策落到实处
1、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州委保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社会保障、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
牵头单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经贸委。
3、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州工商局。
4、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完善测评办法。继续办好“海北政风行风热线”,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
牵头单位:州政府纠风办。
(三)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l、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行为。坚决查处学校自立收费名目、扩大收费范围等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教育经费的行为。加强对各类学校特别是高校的财务、基建、招生、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建设的监管,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