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监察局。
5、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牵头单位:州林业和环境保护局、州监察局。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继续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再减少和规范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被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严肃查处擅自设立审批项目、变相审批、违规审批等违法行政行为。
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
2、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缩小投资审批、核准范围,完善和落实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投资机制,促进和扩大社会投资。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3、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机制,推行“阳光操作”,实行准入清出制度,建立招投标行业协会,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4、继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5、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支出程序和规定,确保财政支出科学、合理、有效。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发改委。
6、认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严肃处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违纪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监察局。
7、规范政府采购,加强采购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1、严把“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扩大消费政策中的产品质量关,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同时简化流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让农牧民得到实惠。
牵头单位:州工商局、州经贸委。
2、组织开展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药品质量问题,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牵头单位:州卫生局、州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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