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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0〕16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青海省卫生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经济委员会、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疫苗的分配原则与计划
  根据各县综合情况,以及对下一阶段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趋势和判断分析,将省上分配给海北州的4200人份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全部分配到四个县,具体是:门源县1600人份,祁连县1000人份,刚察县800 人份,海晏县800人份。各地力争在3月底前,完成第四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二、疫苗接种重点人群
  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和“知情、同意、免费”的原则,在完成前一阶段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的基础上,将孕妇、返乡大中专院校学生、返乡农民工、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肥胖者、家禽家畜饲养人员及畜牧兽医人员,以及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人群作为接种对象。在优先保证上述人员的同时,可向全社会接种疫苗。对于学校提前放假未接种疫苗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在学校开学后2周内完成疫苗接种工作。
  三、认真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领导
  各县政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接种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卫电{2009}165号)精神和《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全国农村地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中接种行动方案的通知》(卫发明电{2010}14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很抓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接种实施氛围,消除群众心中疑虑,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进度,保证按时完成接种任务。
  四、做好接种相关数据收集报告和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各县认真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务必将接种人群的相关信息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青海省2009年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技术指导方案》要求及时录入上报。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调查处置工作,对于发现的严重异常反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各地在掌握接种禁忌症方面,要避免泛化或曲解过敏反应,慢性病等接种禁忌,以确保适宜人群能够及时得到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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