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 则
(一)为了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完成海北州农牧信息网信息收集及上传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主要是各相关单位对海北农网信息收集工作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考核小组:由州政府、州农牧局、州气象局(州政府牵头,农牧局组织、气象局配合)组成。
(四)考核对象为各县政府和州农口各单位。
第二条 考核办法
(五)对农、牧、水、林、环保、扶贫等信息的收集、加工、发布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
(六)考核总分由基本分、奖励分和扣分组成。
(七)对各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最后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八)扣分标准
1各县及相关单位每年要为海北州农牧信息网发布农牧新闻、市场信息、供求信息、旅游信息、招商引资等内容(海晏县150条、刚察县150条、门源县200条、祁连县160条、州农牧局200条、水务局50条、林业环保局50条、气象局50条、政府信息中心100条。其中供求及招商信息应占总信息量的10%)。按时、按量完成信息上传任务的,计60分;普通信息每少上传一条,扣1分;招商引资、供求信息等每少上传一条扣5分。
2 不积极配合农网中心完成基层考察、网络检修、维护等工作的,每次扣5分。
3 信息发布不及时(两天以内),或者所发布信息有重大错误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招商及供求信息发布不详细(如无具体联系方式或者无有效期的)的,每次扣2分。
4利用掌握的用户及密码上传非法信息,或因保护不当而造成用户名及密码外泄,导致网络瘫痪或者发布不良信息的,考核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应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5 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他新闻媒体上以公开发表的外,应征得相关主管领导的同意,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凡不按规定执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为不合格。
(九)奖励标准
1、按时、按量完成信息上传任务的,计60分;招商引资、供求信息等每多上传一条奖励2分。
2、对农网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被管理员采纳的,每次奖励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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