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农网信息员管理培训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海北州农牧信息网工作,巩固和加强农畜产品交易平台的建设,力争实现农畜产品网上交易和信息共享,根据《海北农网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信息员由州农牧系统信息员和各县乡、镇基层信息员组成。
第三条 海北农网信息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能准确把握和贯彻本单位及部门的总体工作思路,熟悉本地、本部门情况,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三)有较高的信息敏感度和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四)有一定的计算机及网络应用能力。
第四条 农网信息员由州农牧系统、各县、乡、镇推荐2-3名信息员,农网信息员确定后,报州气象局科技服务中心备案。
第五条 海北农网信息员培训工作由政府牵头,州农牧局组织,州气象局配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分两种方式:
(一)在信息员论坛平台(农网操作后台具备)进行业务和网络知识交流及培训。
(二)由州农牧局组织在州或县级进行集中培训。
第六条 农网信息员负责本地区适用于海北农网的各类信息的采集、编辑、上传发布及信息更新工作。
第七条 农网信息员须严格遵循先审后发的原则,经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能通过后台进行上传发布操作。发布信息应严格按信息格式要求进行编辑,以保证农网信息格式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 农网信息员在完成信息的上传发布操作后,应将信息定稿的电子文档在本机保存,同时应保存原始信息稿,保存期为一年。
第九条 所报文字信息都采用doc或txt格式;图片用jpg格式。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州政府负责解释。
海北州农牧信息网信息考核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