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北政办〔2010〕24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快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决定,成立海北州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和对具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李 忠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委员:王 斌 州政府秘书长
吴春雷 州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副主任
委 员: 辛文甲 州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丁光寿 州监察局局长
白顺兴 州司法局局长
张润晋 州公安局局长
绽忠明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顺帮 州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