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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北州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北政办〔2010〕24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快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决定,成立海北州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和对具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李 忠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委员:王 斌  州政府秘书长
  吴春雷  州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副主任
  委  员: 辛文甲  州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丁光寿  州监察局局长
  白顺兴   州司法局局长
  张润晋  州公安局局长
  绽忠明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顺帮  州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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