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进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技术标准,推进一体化运作,用标准化和信息化综合集成运输、仓储、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多种功能,提高物流效率,提升发展层次。实施物流标准化工程,积极贯彻实施物流业国家、国际标准,推动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大力探索建立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的信息服务系统,汇集有效的车源、货源、仓储、交易等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发布及网上交易、电子报税报检等物流信息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物流信息采集标准、物流电子单证及信息交换平台标准,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支撑。选择部分物流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以信息化为重点的标准化改造,全面提升我市物流标准化水平。
(三)提高现代物流业运作管理水平。推行物流企业与口岸通关监管部门信息联网,对进口货物及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提前报关、货到验放”;提倡海关、商检、代理、报关公司、场站等部门实现“一站式”联合办公和“一条龙”链式服务,协调解决好跨地区的转通关,简化进口货物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制定科学的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办法,为重点物流企业的小型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停靠提供便利条件。大力推广应用物流新技术,加快对现有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的改造,鼓励企业利用软件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托盘标准化、社会化运作。
(四)扩大物流业对外开放。完善物流市场准入机制,引导国内外客商在物流基础设施及交通运输、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等专业化物流服务领域投资兴业,促进物流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物流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商品采购中心和配送中心,大力支持我市物流企业与外地物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沟通国内外的物流网络体系,拓展直接进入国内外市场的分销渠道,促进我市物流企业参与国内外物流服务市场竞争,加快物流服务 “走出去”步伐,推进现代物流业国际化进程。
三、突出重点,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
(一)积极推动制造企业剥离物流服务环节。鼓励重点制造企业集团建立企业物流管理中心,设立物流师高级管理人员岗位。通过采用业务流程再造与企业资源计划实施流程再造,将分散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仓储、运输、配送、流通加工、包装、物流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集成,使物流资源实现“主辅分离”,对物流业务活动实施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