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泰安市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我市辖区内河流断面水质达到调水水质要求,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任务和分工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1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南水北调控制单元治污方案为基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组织实施工业综合治理、流域综合整治、截污导流工程,突出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现节水、治污、生态环境保护与调水工程的有机结合,全面完成南水北调沿线治污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2012年底前,大汶河王台大桥、东平湖湖心、东平县稻屯洼入东平湖断面水质稳定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新泰市柴汶河南宋桥、肥城市康汇河陈屯桥、宁阳县洸府河侯店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泰山区明堂河老泰莱路桥、岱岳区小漕河臭泉村桥、天平河井家庄、石汶河佟家庄、宁阳县海子河齐家庄、宁阳沟佘庄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Ⅴ类水质标准。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控入河排污口设置。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论证、审查,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设置。停止东平湖、大清河沿岸排污口设置审批,现有排污口务必在2011年年底前全部拆除。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拆除违法设置的排污口。(市水利渔业局负责)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9〕38号文件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7号)精神,加快建材、钢铁、电力、造纸等行业结构调整步伐,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