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意见
(泰政办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推动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卫生状况和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有关部署,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一体化工作,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增强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优化城乡居民生活环境,促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以实现“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乡、街道)集运、市及县(市)处理”垃圾处理模式为总目标,分步实施。到2011年底前,在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
具体标准:一是村(社区)配备专职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建成较为完善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环卫管理网络。二是建成较为完备的环卫设施。建成县(市)域垃圾处理中心;每个乡(镇、街道)建有垃圾压缩中转设施,有健全合理的运输方式;每个村(社区)建有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点或转运站,垃圾清运、清扫器具齐备。三是建立长效环卫投入机制,收运转运设施和队伍随着人口、垃圾量的增加不断增加。四是城乡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实现全覆盖,实现生活垃圾统一管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垃圾成堆、垃圾遍地的现象基本消除。
具体目标任务:一是到2011年8月底前,泰安中心城区及泰城周边19个乡(镇、街道),包括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泰山景区大津口乡,以及泰山区省庄镇、邱家店镇和岱岳区山口镇、范镇、徂徕镇、角峪镇、满庄镇、黄前镇、大汶口镇、良庄镇、房村镇、道朗镇、夏张镇、马庄镇、祝阳镇、化马湾乡、下港乡都要建设垃圾中转站,同步完善各村(社区)保洁、收集、转运机制,所有生活垃圾全部送至泰安中科环保电力公司,不得再自行填埋,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乡(镇、街道)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输车辆配备由市里确定统一标准。二是其他县(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2011年底前建立统一管理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卫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