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0%以上城中村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14.城乡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
15.所辖镇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卫生镇或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爱卫会认定达到省级以上卫生镇标准的镇。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3-4月份)。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根据承担的目标任务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限期进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5-8月份)。各责任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和查找出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集中整改,并确保通过省级初审。
(三)巩固提高阶段(9-12月份)。各责任单位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查遗补漏,巩固和提高集中整治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复审。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2011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领导小组,加强对迎审工作的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迎接复审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本方案由各责任部门按确定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督导组,定期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积极主动、取得良好效果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拖拉、达不到整治效果的单位给予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泰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林华勇 (副市长)
副组长:郑晓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亓顺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李际山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刘焕星 (市卫生局局长)
王东琚 (市爱卫办主任)
高玲 (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 张勇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高荣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兴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桂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城管执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