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的通知
(北政办〔2010〕51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随着我州电子政务网络的发展,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扩展,为进一步加强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安全上网,现就进一步加强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的范围和“秘密”的概念
本通知所指的“网”是指国家界定的电子政务网,包括公众网和办公内网。公众网是指国际、国内互联网,具体指海北藏族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办公内网具体指海北州政务内网(包括OA系统)。本通知所指的“秘密”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众网和办公内网均属非涉密网,根据“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必须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
二、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
根据“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单位对拟上网公布或流转的信息和公文,首先由信息或公文制作人严格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具体密级范围》(附件1)和《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附件2)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是否非涉密。各地各单位上报信息如果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商请相关单位共同负责进行保密审查。如不涉密,可上网发布或流转;如涉密,则不得上网发布或流转。拟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由州政府信息中心主任最后审核把关。
三、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上网信息安全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州委保密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加强《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教育,认清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要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确保上网信息安全;要正确处理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特别是在公文流转时,拟办卡中“是否公开(主动、依申请)”选项必须明确填写,在流转中逐级审核。
各地各单位要对现有的上网信息开展一次“地毯式”检查,一旦发现涉密内容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要立即撤除。上内、外网的电脑,必须分开或者通过隔离卡做到物理隔离。办公电脑设备尤其是上网的电脑,要装载防病毒、木马软件并及时升级,提高抗病毒能力。
州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的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检查。对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造成泄密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