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北政办〔2010〕52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2009年,全州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重要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积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是,全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仍然突出,安全生产基础和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安全管理不严不实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比较突出,一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青政办〔2010〕51号),进一步加强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从源头治本着眼,从基层基础着手,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努力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完善事故防范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道路交通运输、煤矿、建筑施工、铁路、交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等7个重点行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农业机械、冶金、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治理整顿。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其他各行业也要针对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制定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