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0〕65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稳妥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现就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方式
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主要来源于各地区和各部门,采取设置专栏、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等方式导入。
(一)设置专栏。州政府门户网站已设置专栏,各地区、各部门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职能在各自网站中设置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
(二)网上抓取。州政府门户网站从各地区、各部门子网站已公开发布的信息中选择,导入州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三)信息报送。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http://xxbs.qhhb.gov.cn),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州政府门户网站,由采编人员根据栏目信息需要进行选用。
(四)网站链接。将各地区、各部门子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其内容直接链接到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工作的要点和责任
各子网站要依据内容保障工作要点,加强各自网站内容建设,及时维护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和链接。
1、机构设置及职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下设机构、领导信息、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公开电话、监督电话、邮箱地址等。(责任部门:各地区、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最新公开信息。州政府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等。(责任部门:州政府各部门)
3、地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责任部门:各地区、州政府各部门)
4、办事规程。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其他办事事项的办事规程。(责任部门:州政府各部门)
5、投诉举报。部门投诉举报地址、接待时间、电话、邮箱地址。(责任部门:州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