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州水利局: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建立水情、汛情、病险水利设施、水库水位等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实时水情、汛情会商制度;依照职责做好水利工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2、州农牧局:协同建立农牧业气象灾害、病虫害预报、预测和影响评估会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牧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协同推进农牧业气象灾害信息进村入户工作;依照职责做好农牧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3、州广播电视局:指导督促广播电视台站建立定时播发气象预报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即时插播制度,共同做好广播电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气象防灾减灾科学普及宣传工作。
14、州卫生局:负责提供因气象条件引发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联合气象部门开展气象条件对人体健康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的科学研究工作。
15、州环保和林业局:开展气候变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推进森林病虫害发生发展、林区防火等信息的共享、预测预警、影响评估工作;推进沙漠化和水体变化区域气候变化分析工作;依照职责做好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6、州旅游局:配合州气象局规范、监督旅游行业建立气象灾害预案;协同做好旅游景区(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配合州气象局指导和规范重点旅游景区(点)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反馈制度;依照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7、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督促有关部门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内容;配合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和防护雷电安全监督检查;依照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8、州气象局:研究制定全州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规划和应对措施;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气象灾情调查、信息共享、影响评估、联报联防和科技攻关工作;负责向成员单位提供基本气象观测数据和天气气候分析报告;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完善运行机制;根据州政府人工影响天气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对城乡规划、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三、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本行业、本系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遵守联席会议制定的各项制度,并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管理,明确责任,重大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