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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

  六、加强对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为加强对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市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家庭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牵头协调和调度督导,做好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维护从业人员权益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认真编制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研究制订家庭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不同时期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促进发展规划的实施。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家庭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市逐步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二)建立信息统计交流机制。建立家庭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及时掌握行业发展状况。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联席会议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
  (三)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大力宣传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方针政策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新观念,宣传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贡献,积极引导家庭和从业人员转变思想观念,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予以表彰,并在推荐评选各级劳动模范时予以优先考虑。开展年度“家庭服务明星企业”、“家庭服务明星”评选活动,特别优秀的按照规定推荐申报“劳动奖状”或“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给予获奖单位及个人一定奖励。

  附件:泰安市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泰安市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李琥  (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甲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  任广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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