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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三、计划目标
  (一)总量
  2011年中心城区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45公顷(14180亩)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267公顷(4000亩)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678公顷(10180亩)左右。
  (二)结构
  在2011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44.72公顷(2171亩);工矿仓储用地253.54公顷(3803亩);住宅用地260.39公顷(3906亩),其中廉租房用地2.00公顷(30亩),经济适用房用地2.00公顷(30亩),公共租赁住房1.33公顷(20亩),商品房用地131.46公顷(1972亩),其他住房用地123.60公顷(1854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2.41公顷(1986亩);交通运输用地106.70公顷(1601亩);特殊用地53.00公顷(795亩)。
  (三)布局
  市本级项目用地供应量占土地供应总量的12%,德城区土地供应量不超过土地供应总量的41%,经济开发区土地供应量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0%,运河经济开发区土地供应量占土地供应总量的17%。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推行用地标准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重点保障高铁新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建设的土地供应;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突出重点建设区域土地供应梯度和时序,有效落实功能定位;通过优先保证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结合重点开发地区土地供应,逐步建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
  2.通过土地供应,引导产业的合理布局。根据我市空间结构,实施土地的空间梯度供应,促进城市功能分区协调有序发展。德城区产业用地供应重点是商业服务业;运河经济开发区产业用地供应重点是化工制造业;经济开发区产业用地供应重点是新能源高科技产业。产业用地供应要按产业类别和技术层次向开发区(园区)集中,通过重大项目布局引导相关产业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集聚;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园区)和规划工业用地区域(基地)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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