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茂府办〔20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茂名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业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与市卫生局联系。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茂名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方案
根据我市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需要,实现从卫生局→市各大医院→县(市、区)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服务站),由上到下完整的区域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社保、血站、疾控、卫监、药品监督、物价等卫生相关机构的横向联接,提供与其它相关业务系统的接口,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医疗机构业务数据及居民健康档案数据的采集、标准化转换、信息发布,将居民在社区和医疗机构的健康问题和干预措施汇集在一起形成完整的居民档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规划前瞻性、系统安全性、功能实用性和应用便利性”的要求,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1、建立茂名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数据中心,统一信息标准,实现全市医疗信息整合。
2、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一卡通。
3、深入社区和乡村,提升基层信息化水平,强化新农合业务能力。
4、建立统一共享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5、建立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资源共享和实时监管。
6、建立卫生信息发布平台,提供健康在线服务。
7、为财政、纪检监察和社保等部门预留端口,方便有关部门监督。
二、建设内容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利用互联网资源,建立茂名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医疗系统)。信息系统主要由一个中心和五个平台组成,具体如下:
(一)一个中心即茂名市区域医疗卫生信息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数据中心作为基础设施,其它系统和子平台均架构于其上,主要负责整个信息系统的公共数据存储和处理,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应用软件平台部署于数据中心之上,提供统一集中的应用软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