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茂府办〔2010〕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茂名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茂名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部署,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综合竞争力,建设粤西经济强市,现就全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意义
名牌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商标、产品,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名牌的总体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升级和提高支柱产业创新能力的有力措施。
目前,我市大部分企业正处成长阶段,生产基础较薄弱,品牌创新能力不足,及时出台相关扶持和奖励措施,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对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增强我市企业竞争力,扩大我市品牌影响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优化产业结构,以提高我市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主导,以创新为动力,以品牌为龙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着力培育和发展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的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带动全市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进而提升全市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具体如下:
--创中国名牌产品3项,中国驰名商标3件;
--创广东省名牌产品达60项(含工业类和农业类),广东省著名商标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