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建设“潘茂名道观”。挖掘潘茂名的道教文化内涵和潘茂名在浮山的活动遗迹,争取省的资金支持,建设“潘茂名道观”,将其建成粤西地区最大的道教文化圣地。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市文广新、旅游、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和高州市政府配合。
(十一)配套和完善根子荔枝文化旅游区设施。依托根子荔枝文化旅游区的资源,加快配套和完善景区的设施,近期规划建设包括“荔香天下”牌楼、游客中心、农家乐菜馆、演示中心、景区电瓶车道等景区道路在内的主入口区工程,提升景区的品牌形象。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农业、林业、交通、国土、环保等部门配合。
(十二)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大财团投资开发旅游区,并给予政策优惠。由市招商办、旅游局等部门负责。
(十三)设立专项资金。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景区规划、登山道路、游客中心、演示中心、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建设和林地租用、森林资源培育等。市旅游、农业、林业、民族宗教、文广新、国土、交通、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的专项资金扶持,加快建设步伐。高州市政府和电白县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浮山建设。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十四)成立机构。成立景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旅游的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旅游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发改、财政、文广新、民族宗教、国土、规划、林业、旅游、农业、环保、水务等部门领导和高州市政府、电白县政府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指挥、协调景区的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具体负责景区开发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旅游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参与办公室工作。各牵头单位要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将上季度的景区建设推进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定期通报并抄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并对建设情况进行督办。景区建成后,可研究成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
(十五)形成合力。市政府整合资源建设浮山景区,对建设宜居城乡、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的作用,高州市、电白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浮山景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景区建设,并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积极化解景区建设过程中的用地等问题,确保景区建设顺利进行。市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支持景区开发建设,在项目的立项、招商、规划、环评、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推进景区的开发建设。
(十六)加强宣传。景区建设启动后,要逐步加强景区的宣传推介力度,大力挖掘自然与人文资源,加强宣传策划,打响景区的知名度,努力打造“北有葡萄沟,南有荔枝沟”的旅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