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旅游局牵头,经贸局、质监局、文广新局及行业协会等部门承办。
(八)加快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技术标准人才培训、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企业培养实干型的标准化技术人才,建立标准化专业队伍。鼓励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从中吸收经验,提高自己。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牵头,科技局、行业协会等部门承办。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市实施技术标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茂名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和落实战略措施,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协调并处理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开展。联席会议的机构成员、职能分工,由市质监局草拟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行。
(二)落实各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市质监局: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市发改局:将技术标准战略实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财政局:根据市财力,安排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专项资金,落实标准的制定、审定、发布、实施、监督及相关奖励等有关经费,支持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市科技局:鼓励企业积极实施人才、专利和标准化三大战略,将人才、专利、技术标准战略融入企业的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产业化的全过程,具有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和产品,在科技计划的立项、验收评审、成果奖励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农业、海洋渔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分别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推广实施工作;有计划地为茂名特色农产品制定标准,指导农业企业推行标准化生产。
外经贸、检验检疫等部门:切实做好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积极支持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及监督。
经贸、旅游、文化等部门:负责做好服务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积极引导服务业自觉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有计划地制定茂名服务业标准,建立服务业标准化体系。
各行业协会、科研、检测等单位:通过讲座、培训、合作和提供技术咨询等方式积极指导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