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抓好我市大宗、优势、特色种植业产品、畜牧业产品和水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完善我市农业标准体系;积极创建省、国家级示范区,通过示范区的辐射带动,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力推进农产品名牌战略,把推行农业标准化、开展GAP认证和创品牌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批按标准生产,有竞争优势的名牌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牵头,市畜牧兽医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水果局、质监局、科技局等部门承办。
(四)建立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依托省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标准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我市技术标准数据库的开发和运用。建立我市支柱产业技术标准信息资源库和技术标准服务网络,着力解决企业在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方面的严重滞后问题,为企业提供公益性的技术标准信息服务。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办、科技局、发改局等部门承办。
(五)建立WTO/TBT应对和防范体系。
依托省WTO/TBT应对和防范体系,启动我市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范工作,建立我市主要出口产业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WTO/TBT跟踪渠道,开展对国际、国内标准水平的对比研究,建立标准跟踪研究成果通报交流机制和技术壁垒预警机制及联系应对机制。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市外经贸局、检验检疫局等部门承办。
(六)引导企业建立标准体系。
引导企业主动加强标准化建设,自觉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严禁无标生产;以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为载体,推广应用旨在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的标准化技术,并逐步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市经贸局、科技局等部门承办。
(七)推进服务业标准化。
着力构建以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方向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框架,引导专业市场、旅游、物流、社区、物业管理等现代服务业实施先进服务标准。加强对生态旅游、滨海旅游及历史文化旅游的研究,制订旅游服务标准;制订批发零售、现代物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在开展单位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推动服务标准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