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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比格夫人陵墓搬迁的批复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比格夫人陵墓搬迁的批复
(北政办〔2010〕191号)


州气象局:
  你局《关于将罗宾·比格夫人陵墓迁移到海晏公墓的请示》(北气发〔2010〕32号文)收悉。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比格夫人陵墓由鸟岛搬迁到海晏县烈士陵园,州民政局协调做好搬迁工作,陵墓的搬迁及今后的日常维护工作由州气象局具体负责,陵墓管理由海晏县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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