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在建工程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合格,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墙保温材料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取得合格证书;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保持完好有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3.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严惩。

  4.建筑消防设施应能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依法一律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场所。

  5.公众聚集场所严禁违反规定设置员工宿舍,门窗严禁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障碍物。凡堵塞、封闭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及公共区域的外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影响人员疏散的,一律强制拆除或清除;凡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安排值班住宿人员超过3人的,必须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自动喷水局部应用设施,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早发现、早报警、早疏散。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同时将值班住宿人员迁出,拆除住宿设施。

  6.“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消防设施配置应该符合标准。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7.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对员工进行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依法严惩。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各级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协作机制,逐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