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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地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地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署办〔2011〕150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政办〔2011〕136号)和省交通厅、发改委、财政厅、监察厅、纠风办《关于印发青海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交财〔2011〕365号)要求,为配合省上做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行署决定成立海东地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海东地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王发昌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张启庆 行署副秘书长

  陶永利 地区交通局局长

  成 员:王海德 地区发改委主任

  王元斌 地区财政局局长

  薛文斌 地区监察局局长、行署纠风办副主任

  李时义 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交通局,李时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清理内容

  严格按照省交通厅等五厅、委、办青交财〔2011〕365号文件所列六个方面清理任务对照清理,该停止收费的立即停止收费,对存在违规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积极配合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此次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对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

  (三)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站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进行规范,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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