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好西海镇临街建筑物夜景亮化设施的通知
(北政办〔2009〕50号)
各相关单位及业主:
为充分展现州府中心城镇的“窗口”作用,切实提升西海镇城镇品位,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草原城镇。根据4月28日晚夜景亮化检查的情况,现就进一步搞好西海镇城镇临街建筑物夜景亮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道路两侧未安装夜景亮化设施或亮化设施陈旧老化的单位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安装、更新并亮化。
涉及单位:相聚雪山宾馆、海北军分区办公楼、西海寄校教学楼、武警海北支队办公楼及文化活动中心、无线电管理处综合楼、原子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馆、州地税局新建办公楼、海北电信公司(院内食堂楼东、北、南三面安装亮化设施)、州邮政局(院内职工之家楼东、北、南三面安装亮化设施)、海北职校音美楼、金滩宾馆、州委党校学员公寓楼、中国网通公司办公楼、创新公司大楼、正大宾馆、州交警队交通指挥中心大楼、人寿保险公司。
二、2008年新安装夜景亮化设施及路灯由州发改委联系施工单位全面检修。
重点部位:州检察院、环湖宾馆、州运输公司、州藏医院、州人防办、藏医院南侧住宅楼(顶端一层未亮)、4号、6号黄楼、红岩宾馆、州委办公楼1#楼、2#楼、海北农行、海北移动公司、西海供热公司收费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