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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海镇商业步行街与平房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海镇商业步行街与平房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北政〔2010〕35号)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上报西海镇商业步行街与平房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北建(2010)82号文收悉,经州政府4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西海镇商业步行街与平房改造项目由青海隆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
  2、项目总体建设期限为3年(2010年-2012年);
  3、用地总面积为6102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490.8平方米。商业步行街与外围其他单位的建筑物之间要留足通道,与州国家安全局外墙、与州图书馆大楼南侧外墙之间留足建设用地;
  4、西海镇商业步行街与平房改造项目建设必须是整体连片开发,建筑风格要与原子城建筑风格协调一致,不允许建设高层建筑;
  5、要求青海隆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西海镇城镇房地产开发与拆迁补偿价格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拆迁户进行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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