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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北州委办公室、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0年十项实事工程计划的通知

中共海北州委办公室、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0年十项实事工程计划的通知
(北办发〔2010〕77号)


各县委、县政府,青海湖农场,州委各部门,州直各机关单位,各群众团体,武警海北支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夯实农牧业农牧区发展基础,州委、州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整合各类资金,重点实施十项实事工程,推进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一)持续推进的原则。要坚持不懈的把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作为农牧区工作的中心任务,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建设原则,不断推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统筹城乡为总体思路,把提高农牧民收入和优化农牧区环境、扶持生产和改善生活、发展农牧业经济和推进农牧区社会事业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农牧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社会参与的原则。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十项实事工程,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行业资金集中捆绑起来,集中力量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四)示范带动的原则。坚持以示范引导为主的建设方式,以示范建设为重点,逐步引导农牧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二、2010年新农村建设十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
  2010年新农村建设十项实事工程共安排31类项目,计划总投资81971.57万元。
  (一)生产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6600万元。
  1、农业综合开发1978.2万元。修建灌溉渠道32.21公里,改良耕地7000亩,种草5000亩,草场治理6000亩,修建标准暖棚254栋(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500万元。改善灌溉面积1万亩,实施河道治理2项,水源地保护2项(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3、设施农牧业建设1677万元。新建60㎡暖棚50栋,120㎡暖棚1950栋,200㎡日光节能温室大棚250栋(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4、州县支农项目344.8万元。以农牧业集约化经营为重点,对农区暖棚、高产饲草种植、优良畜种调运、设施建设、特色种养、农机具购置、专业合作社、农牧科技等进行项目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5、农牧业设施建设贴息100万元。在年度州县支农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对牧区群众贷款自建草场围栏和牲畜棚圈进行贴息补助(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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