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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海北州农牧信息网运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海北农网信息员管理培训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海北州农牧信息网工作,巩固和加强农畜产品交易平台的建设,力争实现农畜产品网上交易和信息共享,根据《海北农网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信息员由州农牧系统信息员和各县乡、镇基层信息员组成。
  第三条 海北农网信息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能准确把握和贯彻本单位及部门的总体工作思路,熟悉本地、本部门情况,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三)有较高的信息敏感度和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四)有一定的计算机及网络应用能力。
  第四条 农网信息员由州农牧系统、各县、乡、镇推荐2-3名信息员,农网信息员确定后,报州气象局科技服务中心备案。
  第五条 海北农网信息员培训工作由政府牵头,州农牧局组织,州气象局配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分两种方式:
  (一)在信息员论坛平台(农网操作后台具备)进行业务和网络知识交流及培训。
  (二)由州农牧局组织在州或县级进行集中培训。
  第六条 农网信息员负责本地区适用于海北农网的各类信息的采集、编辑、上传发布及信息更新工作。
  第七条 农网信息员须严格遵循先审后发的原则,经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能通过后台进行上传发布操作。发布信息应严格按信息格式要求进行编辑,以保证农网信息格式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 农网信息员在完成信息的上传发布操作后,应将信息定稿的电子文档在本机保存,同时应保存原始信息稿,保存期为一年。
  第九条 所报文字信息都采用doc或txt格式;图片用jpg格式。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州政府负责解释。

  海北州农牧信息网信息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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