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0〕25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青政信〔2010〕2号)文件要求,省政府门户网站近日开通了“工程建设专项治理”专栏,设置有图片信息、工作动态、招投标活动、热点评论、法律法规、工作经验、各方声音、案件查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典型案件查处等子栏目。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对该栏目的信息保障和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要紧密结合项目建设,针对省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的栏目设置,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特别是项目建设工作动态、招标投标公告、项目建设工作经验等,要每天定时报送。凡报送信息都应运用政府政务信息报送系统(OA)报送;已通过网上报送信息的,若无特殊情况,请不要再行纸质报送。没有联网的单位要抓紧与州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44181),尽快开通政务内网。
二、建立健全信息编报制度。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编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编报制度,设立政务信息编报员,及时上报政务信息,上报的信息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签。要进一步提高信息编报水平,狠抓信息的时效性,加强信息的梳理与整合,杜绝政务信息的迟报、漏报、瞒报和虚报现象。要在信息的加工提炼上下功夫,不断加强整合、分析、提炼、升华,着力提炼信息的思想性、挖掘信息的丰富内涵,不断编报具有高水平的政务信息。
三、加大向省、州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的工作力度。及时上报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工作动态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已实现信息共享的地区和部门若有重要信息,也可通过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报送。
四、加强信息的采编和审核工作,提高上报信息的质量。尤其是要对信息进行筛选和综合加工提炼,切忌将下属单位的信息照抄照搬。
五、州政府办公室将在每季度末对各县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驻州各单位报送信息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