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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乡镇组织换届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意见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着力为乡镇组织换届把好“法律关”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乡镇组织换届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运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着力为乡镇组织换届把好“法律关”。要组建法律服务团队,组织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全面了解掌握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全面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以及干部的思想状况,全面了解掌握以往乡镇换届选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影响本次换届选举的不利因素,切实做到有的放矢。要明确法律服务范围,积极主动为乡镇党委、政府和人大等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增强参与换届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组织选举的能力和水平;协助有关部门对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选举方案、选举流程等,进行系统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堵塞法律漏洞,避免法律风险。要突出法律服务重点,依法、合理界定党代表身份,协助做好党代表资格的法律审查,重点做好“五种情形”代表候选人的法律甄别工作,把好依法选举的“入门关”;抓住民主推荐、投票选举、正式投票等关键环节,积极提供“法律见证”,对代表提出的和换届选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四、集中开展矛盾调处,确保乡镇组织换届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依托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等,在乡镇组织换届选举前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重点加强对可能影响、干扰换届顺利进行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调查排摸、预测预警、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会同相关部门针对性开展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一批影响换届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确保乡镇组织换届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乡镇组织换届选举开始后,要全程跟踪了解换届选举基本情况。对选举中已经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做好教育稳控和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升级、酿成群体性事件。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送制度,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服务保障乡镇组织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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