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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
(德政办发〔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家庭服务业发展,提高家庭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43号文件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3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扩大消费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的原则,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把促进就业作为发展家庭服务业的主要目标,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营造有利于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二)目标任务。到2012年,建立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家庭服务供给与需求基本平衡;从业人员数量显著增加,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劳动权益得到维护。到2015年,家庭服务消费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家庭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70%以上;培育壮大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力争年营业额超1000万元的企业3至5家,超500万元的企业8至10家,超100万元的企业30家。基本形成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家庭服务业企业为骨干,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多层次家庭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统筹规划家庭服务业发展
  (一)编制发展规划,引导各类家庭服务业协调发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趋势,编制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家庭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护理服务和病患陪护等业态,满足城乡居民基本需求。适应城乡居民服务消费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洗衣、家教、理财等业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内涵。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城镇的家庭服务业。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流程和新的服务方式进入家庭服务业,不断延伸家庭服务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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